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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聲明稿提到,北市府已和遠雄簽約,應依法推動共同事務,而且依BOT精神,單方面對合約有疑問,應該找雙方共推公正第3方處理,單方面宣布更動,已是違約;市府找違約者來評鑑業主、找競爭者來品頭論足,根本是居心叵測、別有用心,形同借刀殺人。
完整新聞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property/20150416/593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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